宿州:泗县“阳光警务”打造和谐警民关系

发布时间:2011-11-07 06:45点击率:

  抓好“阳光警务”的落实,是泗县公安局党委尊重民意,倾听民声,维护民利真情体现,让执法、管理的权力阳光,让服务更加规范。在执法方面,追求执法的公正性,让错位的理念复位、让缺位的工作补位、让越位的行为归位。为此,全局民警超越自我,奋力拼搏。阳光警务办公室积极健全完善了案件公示,警情回访,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27项执法制度,从而规范了民警的接、处警,巡逻防范、执法办案等执法行为,强推执法工作全面进入严格、规范、文明的轨道。

 

  为畅通民意、解决诉求,县局开通运行互联网站和公安微博系统平台,进行警情提示,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这一现代更加多见而便捷的沟通渠道运行正常,提高了警务工作效率。工作中,全体民警围绕“阳光警务”对“阳光服务”的要求,结合工作职能,建立起从部门到警务室,从警务室到民警的全方位服务网络,使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乡村和农户,使得公安民警在公众心目中由打击犯罪的“战士”向防范犯罪的“卫士”、和谐建设的“护士”上转变,打造出更加和谐的警民关系,推动了“四型”机关的深入开展。□王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