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宿州市公安局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最高限价 : 工时定额费率(费率不得高于 100%)、材料管理费率(费率不得高于 100%)
采购需求:宿州市公安局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项目。车辆维修型号:小型汽车、越野车、商务车、中巴车、大巴车、新能源车辆、摩托车等维修。服务内容包括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等服务(不含保险维修、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
协议期限:签订框架协议后730日历天
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实施主体为宿州市公安局直属单位(不含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框架协议(附件)预公示。采购文件预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8日。各潜在供应商可以在预公示期内对采购文件的各项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及相关依据。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市公安局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行一路508号
联系方式:13956836088
邮件地址:38584750@qq.com
联系人:陶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