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规范宿州市公安局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确保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现需遴选具备专业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开展各项采购招标活动。
项目名称:宿州市公安局公开征集遴选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宿州市公安局。
服务范围: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包括但不局限于编制招标文件、质疑投诉的回复、组织开评标等业务)。
一、 遴选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符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
2、专业性原则:具备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双重经验。
3、性价比原则:服务优质且收费合理。
二、报名条件
1、申请人须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基本介绍(如办公地点、人员配置、是否有自主开标室等体现公司实力)及自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承诺书》。
2、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完成名录登记,代理类型需包含工程建设(房建市政交通)和政府采购。
3、拟派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提供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明细证明及宿州市名录登记网页截图(需为执业人员)。
4、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行承诺)。
三、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履约情况,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服务年度合同,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服务内容与标准保持不变。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信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拟派项目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
注:报名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胶状装订,密封后提交。
五、服务要求
1、中选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履行合同约定并按照我局要求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招标代理工作要专业、实事求是,凡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查不合格的,我局将该招标代理机构列入黑名单,并向有关部门推送。因代理机构过错造成损失的,我局保留追债权利并解除合同。
六、选取规则
首先对申请人报名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按照综合得分高低,从高到低评审出有排序的候选人。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候选人,第三高者为第三候选人,依次类推,综合得分相同时,由采购人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随机抽签确定候选单位排名。最终确定2名中标人。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评分办法(详见后附件1)
八、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材料递交地点:宿州市银河一路508号五楼518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警官
联系电话:0557-3662151
宿州市公安局
2O25年7月11日
附件1
评分办法
技术服务水平(60分)
一、整体服务方案(10分)
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综合评审,得分共分为六个档次,一档得10分,二档得8分,三档得5分,四档得3分,五档得2分,六档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二、服务进度计划(10分)
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招标代理服务进度计划综合评审,得分共分为六个档次,一档得10分,二档得8分,三档得5分,四档得3分,五档得2分,六档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三、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0分)
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综合评审,得分共分为六个档次,一档得10分,二档得8分,三档得5分,四档得3分,五档得2分,六档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四、围标串标防范措施(10分)
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围标串标防范措施综合评审,得分共分为六个档次,一档得10分,二档得8分,三档得5分,四档得3分,五档得2分,六档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五、廉政保密措施(10分)
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廉政保密措施综合评审,得分共分为六个档次,一档得10分,二档得8分,三档得5分,四档得3分,五档得2分,六档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六、承接本项目的优势及合理化建议(10分)
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承接本项目的优势及合理化建议综合评审,得分共分为六个档次,一档得10分,二档得8分,三档得5分,四档得3分,五档得2分,六档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履约能力(40分)
一、企业荣誉(14分)
1、申请人2022年1月1日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官方协会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6分。
注:需提供荣誉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申请人获得ISO9001、ISO14001、ISO45001三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注:认证范围需包含工程造价及招标代理。
3、宿州市名录登记中信用综合评定分为100分、执业综合评定分为100分(以遴选前3天以宿州市名录登记信息为准)。两个评定分数均为100分的得2分,两个评定分数中有99分的得1分,两个评定分数中有98分及以下的得0分,本项满分2分。
二、企业实力(12分)
1、申请人2024年1月1日以来从事过工程类或政府采购类招标代理项目业绩的,提供10个及以上得10分,提供8个至9个得8分,提供6个至7个得6分,6个以下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
注:需提供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查询截图及服务业绩查询页面截图,截图内容清晰,未提供不得分。
2、申请人在宿州市城区(不含四县)有固定办公场所,包括开标室、评标室,开评标室分别有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图片得2分。
三、项目服务团队(9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注册证书的(建造师或造价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9分。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证件扫描件及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明细证明。
四、招标代理费率(5分)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以计价【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向所代理项目的中标(成交)人收取每包采购代理服务费,申请人承诺按照90%以上收取的,得1分;80%至70%收取的,得3分;70%以下收取的,得5分;无承诺不得分。
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收费上限每包不超过三万元,工程类项目收费上限每包不超过四万元。同一项目多个标段,代理费所分标段平均分。无法确定项目金额的代理项目服务费按保底收费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