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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

信件编号: 20251227005 来信时间: 2025-12-27 21:15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姓名: 徐****
内容: 12月27日52分,在龙山路和小康路交叉口,由西向东行驶,正常绿灯的一个情况,上车道左拐的车突然打开远光,导致我短暂性致盲。是一辆白色的丰田轿车女性驾驶员。向有关单位进行相对应的处罚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宿州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5-12-31 15:4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事发真实地点为龙山路与健康路交口。我局交通管理部门已对你反映的该车辆驾驶人存在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同时,警示其在夜间非必要情形下,应降低使用远光灯的频率,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单位0557 - 52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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