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入问题咨询
信件编号: | 20240806002 | 来信时间: | 2024-08-06 1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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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刘**** |
内容: | 户口之前由乡镇农村迁入市里,现在父母均已离世,本人也以离婚,能否把户口还迁回农村?如果可以,咨询一下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宿州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4-08-09 14:2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规定,公民迁移户口,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按照《宿州市公安局农村集体土地户籍业务办理标准》之规定,您需要提供居民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迁移至镇集体户,如有疑问,请咨询0557-366213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