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车辆违章,危险驾驶
信件编号: | 20220425136 | 来信时间: | 2022-04-25 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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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姓名: | 孙**** | |
内容: | 2020年6月8日下午18时00分左右,拂晓大道与汴河西路交叉口,由北向南行驶,皖LP5812棕色大众凌度车辆在右转车道压白色导向实线强行并线至直行车道,险造成交通事故。后又在宿州市快客站门口由北向南第一个红绿灯处恶意别车,后下车用手击打我的车辆打人。当时已报警,但未出警,次日我去派出所做了笔录,案件现在没有结果。希望对皖LP5812棕色大众凌度车辆违章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宿州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2-05-09 08:5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我局交警部门已对被举报人当日的违法交通法规的行为进行了训诫,对举报人不文明驾驶行为进行了提醒教育,当事人也虚心接受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已于反映人沟通解释相关情况,当事人对交警部门的工作和积极对待问题的态度表示非常满意,同时也对交警部门的工作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