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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 2020年6月4日早上我到宿州符离

信件编号: 20200728081821 来信时间: 2020-07-28 19:30
信件类型: 其他 姓名: z*********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2020年6月4日早上我到宿州符离 派出所报案,案件是关于我的手机被盗的事情,.2020年6月28日,我打苹果客服电话查到手机有人使用,并且绑定了ID信息,于是我打电话给宿州符离派出所,寻找当时帮我做笔录的杨警官寻求帮助,麻烦警官发协查邮件联系苹果官方法务部调取绑定用户的ID信息和使用者名字及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7月14告诉我案件已办结,嫌疑人已经逮捕,正在追脏中,,追赃希望有难度,等消息吧,直到28号打了好几遍电话才打通,我说帮我发函吧,他叫我发,但是却被派出所民警一口否决了我的请求,告诉我让我起诉,我感觉非常地绝望,都说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是我报案的派出所民警却连简单的协查函都不愿意为我发送,我感到非常的不解.从6月4号份报案到现在7月份,过了两个月的时间,在我报案以后的日子里,我的手机就像石沉大海一样完全没有消息,而在两个月后的今天,当我提出这样合理的诉求以后,警察同志还是不愿意为我提供帮助,我感到非常的无助,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警察都无法对老百姓提供帮助,那这个社会我们该向谁求助? 在这里,我烦请领导同志帮帮我,我非常想拿回自己的手机,而且我当时购买的价格是6000块,对于个普通的上班族也是一笔不菲的价钱烦请领导联系宿州符离派出所的警官帮我继续追查手机的下落,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宿州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0-08-06 16:16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于您在信中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群众反映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归案,追赃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办案民警已告知张某如果追不到其丢失的手机,可以在该起案件移送起诉时到埇桥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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