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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问题咨询

信件编号: 20150124064329 来信时间: 2015-01-24 21:44
信件类型: 其他 姓名: z**********
内容: 我家住汴河镇,上大学后学校要求户口迁去学校,大学毕业户籍迁回家,我原本是农村户口可迁回来变成城镇户口了!而且是单立的户口,不再父母那个户口本上~我不明白为啥,现在老家村里什么福利都没有我的份!我很郁闷,请问怎么办,另外我能不能再迁回原来户籍里呢!我还没有结婚呢,如果能改回去我又怎么办?拜托替我解决好吗??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宿州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15-01-30 11:22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于您在信中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控制非农业人口向农村转移,原则上不予办理“非农业户口”转“农业户口”。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规定:公民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一)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或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二)夫妻之间的迁移;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准迁证明材料后,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因此,您可以将户口迁回原户籍中,户口性质不变。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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