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香偷婴儿抚养
信件编号: | 20230107764 | 来信时间: | 2023-01-07 12:06 |
---|---|---|---|
信件类型: | 姓名: | ***** | |
内容: | 王玉香与夏岑虎结为夫妻,未能生育,于1993年至1995年期间在砀山县境内医院把刚出生不久的婴儿偷走,作为自己的女儿抚养;王玉香身份证号码:342221196808184544,夏岑虎身份证号码:342221196505154516,夏朋莉身份证号码:342221199307044520,住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李庄镇黄楼行政村夏庄村044,目前在合肥市包河区,请严查拐偷婴儿,破坏他人家庭的犯罪分子,一正社会风气,杜绝此类犯罪行为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宿州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3-01-17 09:0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砀山县公安局已经介入调查,如有疑问,可前往砀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直属中队(打拐办)询问办理进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