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年龄更正类似出生证明材料如何提供
信件编号: | 20200330064206 | 来信时间: | 2020-03-30 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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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名: | m*******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是宿州市砀山县xx村村民,由于当年户口信息录入时,家人不在家等各种因素,我的户籍年龄与实际年龄相差太多。大学毕业后,我追求梦想,考取了研究生,我越来越发现户口年龄误报太大成为了我在考公务员和读博方面的绊脚石。户口年龄如何更正,一直困扰着我。由于我不是在正规医院出生,没有出生证明和医学出生证明,我查阅了很多资料,也没找到如何提供给当地派出所类似的证明,我鼓起勇气向您致信,深知政府责任重大,业务繁忙,此次致信实属无奈,还望海涵,期待您的回复。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宿州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0-04-02 09:04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您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 根据户政管理规范第四十五条〔出生日期更正〕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公民实际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经调查核实后可以更正出生日期。公民需提交本人或者监护人书面申请及公安机关认定能够证明出生日期错误的原始资料等证明材料,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 1、申请人(监护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更正原因 2 、原始户籍资料: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口登记机关存档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底卡; 3、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住院期间原始病历、档案、记录等证明、独生子女证、在校学生学籍登记表、毕业证书、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原始档案证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