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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金凤诈骗套路:压→哄→吓→拖,屡屡逃脱惩罚

答复单位: 宿州市公安局 来信日期: 2020-06-23
压:案件压在“自己人”手里,可以随时左右案件进度; 哄:哭穷,告赢了也没钱退赃; 吓:反咬一口,恐吓被害人放弃; 拖:各种理由拖延办案,最终不了了之。 1、本人2019年12月1日去被告雷某户籍所在地北杨寨派出所报案,被告知要去案发所属报案,北关派出所受理此案件(第一笔诈骗发生地是金茂商城,行政上属于东关派出所管辖),之后数次询问派出所办案民警,得到的答复都是被告知雷某未去派出所做笔录,案件无法立案调查,案件6个月没有任何进展。北关派出所所长刘海洋是2016年从北杨寨调到北关派出所,雷良某(被告雷金某亲叔)是北杨寨某村村党总支书记。从这些信息来看,北关派出所在拖延案件造成案件最后不了了之。 2、2020年6月19日 08:53,埇桥区公安局信访科来电询问,信访科工作人员反映雷某已经骗取多人,我只是其中一个。 3、2020年1月4日,雷金某出现在其哥婚礼现场,提供线索给北关派出所,事后得到办案民警回复,雷金某手中有证据状告本人,同时市公安局已经介入进行外围调查。半个月之后,得到办案民警的答复雷未提供相应证据,雷金某所告不成立。被告为了逃避刑事责任,恐吓我的家人,已达到撤案的目的。
信件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于您在信中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李某被诈骗案证据尚不具备立案条件。1、不能证实李某的信用卡就是雷某所刷;2、李某和雷某之间是否有经济纠纷不能核实;3、李某损失具体金额不能认定。现北关派出所已采取相关措施,雷某到案相关情况核实后,会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答复单位:宿州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0-07-08
满意度: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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